碳汇门户网
首页 市场动态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

1月4日,天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申报范围包括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高效设备推广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降碳技术示范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清洁生产改造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区发展…

1月4日,天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申报范围包括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高效设备推广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降碳技术示范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清洁生产改造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平区商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实施重点节能降碳工程,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3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高效设备推广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降碳技术示范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清洁生产改造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项目前期手续齐全,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间完工并投入使用,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申报程序

各区发展改革委(节能主管部门)、财政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对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资金申请报告(附件3)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本区申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双碳处),电子版发送至sfzggwhzc@tj.gov.cn。材料不齐全或超过申报日期不予受理。

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将符合申报条件且示范效果较好的项目纳入备选名单,于2023年下半年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备选项目进行审核验收,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审核验收结果拨付补助资金。

四、其他事项

对同一申报单位支持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对节能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申报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备选项目投入使用的,纳入节能失信行为记录,3年内不受理其申报项目。

拟支持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的,应按要求完成2022年能耗双控目标,2022年节能考核结果在“基本完成”等级以上,节能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严格落实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源审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耗在线监测等节能管理措施。

项目申报要求中所称投资额为可直接形成固定资产的建设投资,不包括土地购置费、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及二类费、预备费等其他费用。

附件:1. 项目申报要求

  1. 项目基本情况表
  2.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版权声明】
1、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使用;
2、文章来自网络,本站编辑发布,不代表碳汇门户网立场,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如本站发布或转载的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联系站长修改、删除!联系QQ:540383622;
4、转载本文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 https://www.tanwaihui.com/12777.html
碳汇门户网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 碳汇门户网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629274615(姚先生)
13139333945(马先生)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540383622@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