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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中和碳交易市场

近日,广东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省政协《关于推进我省碳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答复显示,截至2022年4月底,广东碳交易市场配额现货累计成交2.025亿吨,占全国各区域碳市场总量的38.46%,累计成交金额48.38亿元,占全国35.84%,均居全国各区域碳交易市场首位。随着广东省电力行业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后,广东碳市场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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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省政协《关于推进我省碳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答复显示,截至2022年4月底,广东碳交易市场配额现货累计成交2.025亿吨,占全国各区域碳市场总量的38.46%,累计成交金额48.38亿元,占全国35.84%,均居全国各区域碳交易市场首位。随着广东省电力行业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后,广东碳市场配额总量、企业家数将有所减少,广东碳市场推动全省绿色低碳发展的作用将受到一定影响。

下一步拟修订完善《广东省碳排放管理办法》,组织修订《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实施细则》等文件,完善我省碳交易法规体系建设。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交易市场,争取与港澳特区政府达成相关共识,推动成立大湾区碳市场智库联盟。拟开展基于公共交通、建筑领域碳排放权,以及基于低碳生活领域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研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370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环函〔2022〕419号

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碳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20370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碳排放权交易是以市场化手段推动总量控制目标实现和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重大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助力我省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有效工具。你们提出的相关建议对我省碳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我省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基本情况

2012年9月,省政府印发实施《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了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启动大会,时任省长朱小丹宣布试点工作启动并为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揭牌。2013年12月,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

同月,广东碳市场正式鸣锣开市。2020年度,广东碳市场共纳入了全省电力、水泥、钢铁、石化、航空、造纸6个行业250家左右控排企业,配额总量为4.65亿吨,是世界第四大碳市场(仅次于中国、欧盟、韩国)。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启动,我省电力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广东碳市场共纳入了除电力行业外5个行业178家控排企业,配额总量为2.65亿吨。

广东碳市场法规制度完善,总量设定及配额分配符合实际,交易活跃,得到了市场主体的认可。广东碳市场启动以来,较好发挥了以市场机制推动节能降碳目标实现的作用,经研究机构测算,纳入行业单位主要产品碳排放水平均有不同程度下降,部分行业下降超过20%。截至2022年4月底,广东碳交易市场配额现货累计成交2.025亿吨,占全国各区域碳市场总量的38.46%,累计成交金额48.38亿元,占全国35.84%,均居全国各区域碳交易市场首位。

(一)建立“1+3+N”的广东碳排放管理和交易法规制度体系。根据省政府《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实施细则、交易规则,再联同水泥、钢铁等行业报告指南、核查规范等技术文件,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的法规制度系统,为支撑广东碳市场管理运行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

(二)建立以基准线法为主的广东碳排放配额分配机制。结合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体目标,广东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同时预留部分储备配额,用于新建项目进入与应对市场波动、调节市场供需等。在配额分配中,综合考虑企业前期减排效果、行业发展与市场需求实际,凡是对有一定数据基础、能够有效识别生产效率与碳排放规律的行业企业,均坚持采用基准线法分配配额。目前,广东碳市场通过基准线法分配的配额超过90%。同时,在配额方案编制过程还有效建立了专家评审评议制度,日常监管服务中建立行业技术评估制度,有利于主管部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根据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现状对配额分配思路进行有效调整,使配额分配更符合广东行业企业发展实际。

(三)建立配额总量设定方法。我省配额总量根据碳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全省综合性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确定,每年确定并公布。配额总量由控排企业免费配额、储备配额构成。控排企业配额实行免费发放、有偿发放相结合做法,其中免费配额发放比例为96%(民航企业近年因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按100%比例发放)。储备配额由新建项目有偿配额和市场调节配额构成。

(四)建立严格周密的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机制。从完善企业碳排放监测计划入手,建立了包括企业排放设施识别、影响碳排放关键指标的监测及排放量核算,以及碳排放与主要产品产量、能源燃料消耗、电力消耗、生产与财务信息核对的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制度,日常监管中还根据配额分配要求与报告核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组织对企业碳排放报告指南进行适时修订,2013年以来已组织3次较大规模的修订。在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中,还培养培育了省内一批能源、市场监管(标准化)、工业信息化、环境等领域的研究机构以及小微企业,为下一步全国碳市场储备了核查专业技术力量。

(五)建立交易监管及风险控制制度。参考证券金融、产权等交易制度,建立适合广东碳市场的碳交易监管制度,包括价格撮合形成机制、涨跌幅与开盘收盘价格设置、协议转让制度等。推动交易平台实时公布交易信息,完善交易过程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同时,鼓励控排企业履行气候与环境责任,主动披露企业碳排放信息。广东碳市场启动至今,已从最初200多家控排企业发展到现在超过1200家各类市场参与主体,配额现货年交易量自2019年起超过同期欧洲第二大碳交易平台——能源交易所(EEX)配额现货交易量,位居世界前列。

(六)探索创新碳普惠补充机制。2015年,我省首创建立面向家庭及个人日常生活中,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低碳出行、使用低碳节能产品、植树造林等低碳减碳行为的广东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碳普惠制度,同时规定上述项目减排量可作为有效补充机制进入广东碳市场。截至目前,碳普惠项目减排量作为补充机制进入广东碳市场的191.96万吨,其中,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177.08万吨,为项目业主带来3932万元收入,其中有2467万元为粤东西北贫困地区业主,碳普惠制已成为全省精准扶贫、区域协调发展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新尝试。

(七)大胆改革创新,创造了广东碳市场发展独特经验。

1.探索建立配额有偿分配机制。率先建立配额有偿发放制度,根据市场配额价格与流动性变化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推出部分调节配额,满足市场参与方的需求;同时根据有偿发放实践,听取市场参与各方意见,不断优化完善有偿发放底价形成机制,既与二级市场价格形成关联联动,又能够有效反映市场供需,起到市场调节的关键性作用。2013年以来共组织了20次有偿配额竞价拍卖,拍卖收入超过8亿元。我省相关经验做法为全国碳市场配额有偿发放机制设计提供了借鉴。

2.探索建立精细化服务管理与相关信用制度。率先建立了核查评议、核查机构管理“黄牌”、“红牌”与信用档案制度,支持核查机构公开联合自律相关倡议,将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机构核查违规行为纳入综合征信、金融征信系统,有效杜绝恶意勾结、数据造假、拒不履约的行为,保证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推动营造了我省风清气正的碳信息报告核查氛围。

3.创新并初步建立广东碳交易金融产品体系。先后推出配额抵押融资、配额回购融资、配额远期交易、配额托管等多个碳金融相关业务产品,形成多层次、具有广东特色的碳交易金融产品体系,为打造广东绿色金融体系奠定了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随着我省电力行业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后,广东碳市场配额总量、企业家数将有所减少,广东碳市场推动全省绿色低碳发展的作用将受到一定影响。我们拟在继续做好碳交易市场相关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一系列创新研究,使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在全省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优化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扩大纳入行业范围,继续推动做好广东碳交易市场相关工作。拟修订完善《广东省碳排放管理办法》,组织修订《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实施细则》等文件,完善我省碳交易法规体系建设。开展陶瓷、纺织、数据中心、公共建筑等行业领域纳入广东碳交易市场研究,研究报告指南、配额分配思路等。

(二)开展碳市场支持碳达峰相关研究工作。拟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开展深化我省碳交易机制研究,探索建立行政管理与市场机制协同配合机制,研究碳达峰目标与碳交易总量控制目标的关系,探索分级碳预算与碳排放空间管理制度等。

(三)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交易市场。争取与港澳特区政府达成相关共识,推动成立大湾区碳市场智库联盟。拟开展基于公共交通、建筑领域碳排放权,以及基于低碳生活领域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研究。

(四)探索广东率先开展期现联动工作。积极探索在广东率先开展碳期货研究工作,开展基于碳现货交易品种的期货交易产品可行性研究,在创新型资源能源类产品现货期货交易方面先行改革实践,为活跃市场、提升我省金融领域话语权、打造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大湾区碳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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