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汇门户网
首页 政策法规 浙江发布规范: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

浙江发布规范: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

近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编写的地方标准《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正式发布,成为全国公共机构领域首个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价的“零碳”创建标准与评价细则。 该标准从基本要求、“零碳”管理水平、绩效指标3个方面入手,着重围绕能源管理、绿色管理、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电力、碳中和等4个方面指导开展“零碳”…

近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编写的地方标准《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正式发布,成为全国公共机构领域首个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价的“零碳”创建标准与评价细则。

该标准从基本要求、“零碳”管理水平、绩效指标3个方面入手,着重围绕能源管理、绿色管理、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电力、碳中和等4个方面指导开展“零碳”公共机构建设工作。该标准还同时引入了碳排放总量单位建筑碳排放量人均排放量碳中和率以及可再生能源及绿色电力利用率等量化指标,对公共机构“零碳”管理进行量化评价。

浙江省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

为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及法规,规范“零碳”公共机构的创建与评定,浙江省机关事务 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写了《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为“零碳”公共机构创建与评定 提供明确的技术指导,以推动公共机构“零碳”示范试点工程的建设。

【版权声明】
1、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使用;
2、文章来自网络,本站编辑发布,不代表碳汇门户网立场,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如本站发布或转载的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联系站长修改、删除!联系QQ:540383622;
4、转载本文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 https://www.tanwaihui.com/5034.html
碳汇门户网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 碳汇门户网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629274615(姚先生)
13139333945(马先生)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540383622@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