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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12月15日,贵州省林业局、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贵州省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通过实施林业碳汇“巩固提升、计量监测、开发利用、试点示范、科技支撑”等五项行动,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4%、活立木蓄积量达到7.0亿立方米,力争完成树种结构调整800万亩、林业碳汇试点建设面积达到100万亩、林业碳汇…

12月15日,贵州省林业局、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贵州省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通过实施林业碳汇“巩固提升、计量监测、开发利用、试点示范、科技支撑”等五项行动,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4%、活立木蓄积量达到7.0亿立方米,力争完成树种结构调整800万亩、林业碳汇试点建设面积达到100万亩、林业碳汇开发总规模达到500万亩,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得到提升,基本建立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林业碳汇(碳票)项目开发利用取得实质性进展,以林业碳汇为载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推进,林业碳汇经济快速发展,努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

贵州省林业局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黔林发〔2022〕15号

各市(州)林业局、发展改革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贵州省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林业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切实巩固提升森林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着力推进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巩固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基础,以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为支撑,以开展试点示范建设为抓手,以推进林业碳汇开发利用为重点,以提升林业碳汇科技支撑水平为关键,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以林业碳汇为重要载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助力如期实现“双碳”目标,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贡献林业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推进。准确把握林业在“双碳”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聚焦林业碳汇短板和不足,系统、协调、统筹做好巩固提升森林碳汇能力、资源开发利用、支撑水平提升的“大文章”。

——坚持市场发力。突出政府推动改革创新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化、市场化、资产化、金融化机制。

——坚持防范风险。充分认识社会各界对林业碳汇的重视和关注,正确处理好项目开发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避免盲目决策和无序开发,主动防范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风险。

——坚持试点先行。采取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试点先行、分类探索的方式,分地区、分类型、分方向开展试点示范建设,不断总结经验成效,积极稳妥探索,逐步全面推进。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通过实施林业碳汇“巩固提升、计量监测、开发利用、试点示范、科技支撑”等五项行动,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4%、活立木蓄积量达到7.0亿立方米,力争完成树种结构调整800万亩、林业碳汇试点建设面积达到100万亩、林业碳汇开发总规模达到500万亩,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得到提升,基本建立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林业碳汇(碳票)项目开发利用取得实质性进展,以林业碳汇为载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推进,林业碳汇经济快速发展,努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

二、重点行动

(一)实施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增加碳汇资源数量。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精准落实绿化空间,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创新推进“互联网+林业碳汇”等模式,推动区域绿化向精准绿化、美化转型,科学配置林草植被,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营造混交林。用好因灾受损核查成果,选用固碳能力强的乡土树种、阔叶树种进行补植补造。抓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推进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示范区,开展草原保护修复试点。

2.提升碳汇资源质量。通过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森林提质增效措施,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着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和树种结构调整,科学调整林分结构,将人工针叶纯林优化为复层异龄针阔混交林,固碳能力弱的树种调整为固碳能力强的树种,提升森林固碳综合效益。科学制定森林经营方案,规范森林经营活动,深入开展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和退化林修复示范建设。加强草原和湿地保护修复,对草地石漠化区域,采用草地改良、人工种草等措施恢复草地植被,逐渐提高草地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3.保护碳汇资源存量。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实施林草资源总量管控,严格用途管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扎实推进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森林督查等问题整改,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制,严防森林火灾,加强松材线虫等各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积极建设生态经济效益俱佳的生物隔离带,提高森林防灾减灾能力。推进播州等松材线虫病疫木资源化利用,强化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严防因火灾和病虫害等破坏森林资源造成的新增碳排放。

(二)实施健全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行动

1.健全完善计量监测体系。结合林草湿综合生态(碳汇)监测,开展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碳汇(LULUCF)计量监测,积极参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探索开展全口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试点,研究完善区域主要树种的碳汇计量模型,制定《贵州省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计量与监测技术指南》等技术规定,建立符合国家要求、标准规范、具有特色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探索建立林业碳汇数据定期发布制度,用数据展现林业在“双碳”中的作用和潜力。

2.持续开展计量监测。开展林业碳汇连续动态监测,建立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网络,常态化推进碳汇计量监测标准、规范。增加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样地数量,力争主要树种林分类型、龄组全覆盖。推广运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新技术、新设备,推进数据采集自动化和电子化。建立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数据库,及时更新数据,加强计量监测成果应用。

(三)实施林业碳汇试点示范建设行动

1.启动一批试点。聚焦林业碳汇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短板弱项,选择森林资源质量优、典型代表性强、科技支撑条件好的市(州)、县(市、区)和国有林场,启动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和国有林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林草局支持我省开展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建设和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项目建设,命名一批省级林业碳汇重点市、县和国有林场。

2.丰富试点内容。围绕林业碳汇巩固提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和区域主要树种的碳汇计量模型,开展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区域林业碳汇补偿机制、创新森林碳汇交易模式、金融支持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方式等开展试点探索,努力在技术方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闯出新路子。科学编制林业碳汇试点实施方案,定期开展试点成效评估,及时总结一批试点经验。

(四)实施林业碳汇开发利用行动

1.分类推进项目开发。加强造林、森林经营等碳汇项目储备,结合现有森林资源现状,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符合开发条件的森林资源开展摸底,建立贵州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清单。对照国际自愿减排项目(包括VCS等)、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CER)、地方林业碳票等政策标准,分类实施林业碳汇开发管理。及时向碳交易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和碳汇量核证,优先开发交易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CER)。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引入国际国内优强企业参与林业碳汇资源培育和项目开发,大力发展林业碳汇经济。

2.深化林业碳票探索。通过试点探索地方“林业碳票”等新产品、新业态,大力推进林业碳汇(碳票)项目化、市场化、资产化、金融化,着力延伸林业碳汇产品链条。利用生态环境损坏赔偿的有关政策措施,探索“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林业行政处罚执行)”,统一规范全省生态司法碳汇计量标准和方法。积极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发绿色碳汇金融及碳汇保险产品,探索“林业碳汇+金融”。鼓励会议、论坛、展览、演出等大型活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购买林业碳汇消除碳排放,实现零碳足迹,探索“林业碳汇+会议”“林业碳汇+普惠”。探索开展火电企业排放二氧化碳与森林碳汇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引导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其它自愿减排企业购买林业碳汇,履行义务减排等社会责任,探索“林业碳汇+碳中和”。

3.推动交易平台建设。依托生态产品交易类平台,探索开展区域性林业碳汇(碳票)交易,构建相关服务功能模块,实时发布林业碳汇(碳票)等开发、交易等动态信息。

(五)实施林业碳汇科技支撑行动

1.开展林业碳汇相关研究。探索林业碳汇巩固提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构建以提升森林碳汇能力为主的多目标经营模式,研发森林、草原、湿地保护修复固碳增汇关键技术。开展森林、灌丛、草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碳汇机理、分布格局、潜力预测等基础研究。开展高固碳树种的选育、木竹产品以及林业碳汇转化路径研究,建立贵州2030、2060年林业碳汇增量预测模型,推动林业碳汇现状测算及成果发布。

2.研究地方碳汇方法学。研究森林树种结构调整、灌丛植被、油茶、石漠化生态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碳汇造林等具有贵州特色的林业碳汇计量方法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林业碳汇在我省“双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建立合作会商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共同推动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建立贵州省林业碳汇专家库,发挥智囊作用,为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支撑服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地要大力支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林业碳汇基础研究、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对列入国家、省级林业碳汇试点单位,优先支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支持试点单位树种结构调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碳汇巩固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项目申报绿色发展、节能降碳等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相关资金。对列入国家和省级林业碳汇试点的单位,给予一定试点工作经费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将林业碳汇(碳票)收益作为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的还款来源,延长贷款时限,降低贷款利率。支持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碳汇研究中心)、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贵州大学林学院等科研院所开展林业碳汇研究。

(三)加强管理服务。各地要加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指导管理,规范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及试点探索,避免试点同质化。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对项目地块合规性、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核把关,防控资源无序圈占、盲目签约等风险。推行由市(州)对林业碳汇资源统一开发管理模式,切实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加大“双碳”及林业碳汇宣传力度和能力提升培训,发挥省生态学会、省林学会、省林业碳中和行动联盟等平台作用,结合植树节、贵州生态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林业碳汇知识进校园、进林场、进社区等科普宣传实践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支持林业碳汇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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